读新闻,全市上半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有相当一部分系由“争道抢行”引发的。(6月25日姑苏晚报《生命之“规”切莫轻视》)。新闻中举了三个案例,其中第二个例子是一市民骑车横穿西环高架新庄路段不幸被来往车辆撞倒身亡,而不远处即为供行人和非机动车横穿通行的天桥。
究其原因,无非是市民图省力,抱着侥幸的心理,违章也就成了习惯。我们在批判其不遵守交通法规,不拿自己生命当回事的同时,是否也该考虑下为什么总是有不断的市民不惜违章呢?促使违章的客观因素是什么呢?经过观察,很多道理设施设计得有些不合理,使市民不愿绕远路或者花力气而“熟视无睹”地违章横穿马路。逆向行驶。
举些例子吧:苏大北校区门口的天桥,古色古香的廊桥很美丽,但台阶太高导致很多行人情愿在车水马龙的干将路上穿梭也不肯在天桥上“看风景”;南门路朱公桥段的地下通道,本意是为了路一侧的非机动车及行人进入对面的盘门景观带的,但建成后由于缺乏维护,照明灯破损,晚间铁将军把门,使得行人只能在飞驰工程车的呼啸声中胆战心惊中前行。再说个“被迫”逆行行驶的例子:自2003年三香路跨桐泾路建造了直行高架,导致骑车人从三香路往西到双虹路,过了环岛,绝大多数人都选择了逆向行驶,而如果正常行驶,必须要绕路到市政府门口,最起码多走100多米。而双虹路路口是彩香中学,里面又有很多居民小区,在高峰时段逆向行驶,经常发生碰撞事故。
所以,我们在谴责市民违章的同时,有关部门是否也该考虑一下有些路段的道路设施设计的是否欠妥。教育市民遵守交通规范很重要,为市民提供合理方便的道路设施,让市民真心接受,同样也很重要。